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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几个关系

作者: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 李铁 时间:2014-05-28 浏览次数:2353

京津冀协同发展及一体化政策是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举措。在制定具体方案时,首先是要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打破行政壁垒,发挥市场机制在协同发展的主导性作用。这是在中国特色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城镇化发展战略制定过程中,对以往区域政策的一次前所未有的挑战。

挑战之一是中国的区域问题具有行政等级化的明显特征,在京津冀问题上,这个问题尤为突出;

挑战之二是区域之间的关系中,竞争远远大于合作,特别是为了获取优质资源产生的同构竞争现象十分普遍;

挑战之三是在发展水平差距如此之大的京津和冀之间,如何实现协同发展和一体化,对于我国几大经济圈来说,确实是一次特殊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尝试;

挑战之四是在以往的强烈的行政主导色彩下,如何判定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挑战之五是如何真正实现协同发展,而不是回归到以往保首都的单向战略中;

挑战之六是如何破除观念的束缚,真正地把利益各方的主官意志和传统的区域治理惯性,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层面上来;

最后是如何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有效地推进各项改革,这些改革政策对全国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

在制定京津冀发展的区域政策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要处理好自保和协同发展之间的关系。协同发展,互利共赢是自保的前提。对于京津来说河北的发展至关重要。河北的经济水平提升,公共服务水准差距与京津的缩小,对于缓解京津人口和产业高度集聚的压力会大大缓解。河北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的升级也会从根本上改变京津的整体生态环境。因此,对于河北发展的支持要大于让河北为了经济利益的牺牲。

2、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中央提出的协同发展战略中,政府引导是大前提,中央政府要制定改革政策,要打破行政区划的壁垒,要通过市场化资源的再配置,弱化行政的干预。要允许民资和外资投资基础设施,突破行政区域管辖范畴,逐步实现行政区域垄断的基础设施管理运营体制向市场放开经营和管理,也要通过市政公用产品价格制度的改革,减少行政福利,弱化区域差距。地方政府也要放弃传统“要政策,要资源”的观念,更多地把精力放在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城市发展规律上来,不要人为地“造城”,主观地设定所谓“副中心”,盲目地去打造所谓的投资环境,形成新的资源严重浪费。

3、处理好竞争和互补的关系。区域竞争是正常的,但是忽视了自身的发展条件,盲目地以追求优质资源为目标,加剧了同构竞争格局,反而浪费了优势互补的发展机会。北京具有服务业发展优势,天津在新型工业化发展是强项,河北拥有丰富的空间生态资源、低廉的土地价格和劳动力价格,可以作为京津产业外溢的载体。但是在发展差距水平如此之大的现实中,可能需要有关各方认真思考,尊重自己的发展现实,真正实现资源优势互补、产业良性互动的格局。

4、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这在京津冀发展战略的制定中尤为重要。打破区域行政壁垒,更需要中央统一协调,在更高的层面上为协同发展创造条件。例如统一配置基础设施,统筹推进交通网络建设,与区域相关的基础设施和交通网络建设的规划由中央牵头制定等,并在长期规划中,制定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分期分地区分城市逐步推进等。地方要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势,着力落实好中央规划和政策,促进协同发展。

5、处理好人口高度集聚和资源承载力之间的关系。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口向京津特大城市集聚,符合城市发展规律,也是世界绝大部分国家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规律性现象。只有人口高度集聚,才会最有效地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减少资源的浪费。例如北京市在八十年代到现在,人口从1000万增加到了2200万,但是水的耗费量却减少了近5亿立方米。京津冀同处于华北干旱区,缺水的程度都十分严重。河北地下水超采问题也十分突出,在于河北的城镇化率远远低于京津,大量的农业用水造成了严重的浪费。因此,产业结构调整和加速人口向城镇集中,是解决水资源浪费最有效的办法。而不应采取“以水定人”,实施所谓人口控制政策,忽视了资源生态全局全区域调控的重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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